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票表比对规则
比对项目
比对规则
销项比对
当期开具发票(不包含不征税发票)的金额、税额合计数≤申报的销售额、税额合计
进项比对
当期已认证或确认的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、税额合计≥申报表中本期申报抵扣的专用发票进项金额、税额合计
进项比对
经稽核比对相符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税额合计≥申报表中本期申报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税额
进项比对
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合计≥申报表中本期申报抵扣的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的税额
进项比对
《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》上注明的进项税额合计数≥申报表中本期申报抵扣的外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的税额
进项比对
依据相关凭证注明的金额计算得出的进项税额应≥申报表中本期申报抵扣的相应凭证税额
进项比对
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中注明的应作转出的进项税额=申报表中进项税额转出中的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注明的进项税额
进项比对
申报表中进项税转出金额≥0
应纳税额减征额比对
当期申报的应纳税额减征额≤当期符合政策规定的减征税额
预缴税额比对
预缴税额本期发生额≤实际已预缴的税额
特殊规则
1、实行汇总缴纳增值税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可以不进行票表比对;
2、按季申报的纳税人应当对其季度数据进行汇总比对。
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票表比对规则
比对项目
比对规则
规则一
当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≤申报表填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
规则二
当期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≤申报表填报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额
规则三
申报表中的预缴税额≤实际已预缴的税款
规则四
纳税人当期申报免税销售额的,应当比对其增值税优惠备案信息,按规定不需要办理备案手续的除外
申报比对环节可以设置在事中或者事后,由省税务机关根据申报管理需要进行确定。主管税务机关通过征管信息系统或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比对,并根据比对结果分别采取以下处理流程:
1、申报比对相符
申报比对相符后,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税控设备进行解锁。
2、申报比对不相符
申报比对不相符的,向纳税人反馈比对不相符的内容,并按照下列流程进行处理:
❶ 申报比对不符的,除符合本项第2点情形外,暂不对其税控设备进行解锁,并将异常比对结果转交申报异常处理岗。
❷ 纳税人仅因为相关资格尚未备案,造成比对不符的,应当对税控设备进行解锁。
❸ 异常比对结果经申报异常处理岗核实可以解除异常的,对纳税人税控设备进行解锁;核实后仍不能解除异常的,不得对税控设备解锁,由税源管理部门继续核实处理。
❹ 异常比对结果经税源管理部门核实可以解除异常的,对纳税人税控设备进行解锁。核实后发现涉嫌虚开发票等严重涉税违法行为,经稽查部门分析判断认为需要稽查立案的,转交稽查部门处理,经处理可以解除异常的,对纳税人税控设备进行解锁。
❺ 异常比对结果的处理期限,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。
由于出现信息系统异常等突发情形,影响正常纳税申报秩序时,省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应急措施,暂停申报比对。在突发情形消除后,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启动申报比对流程。